梅艷芳哥向遺產信托人求償遭否 另需支付訴訟費

  梅啟明(圓圖)入稟指控梅艷芳的遺產信托人,高等法院昨頒令剔除訴訟。圖片來源:香港“明報”

  中新網12月14日電香港“明報”報道,已故巨星梅艷芳逝世8年,法院已維持梅媽覃美金爭產敗訴的裁決,只有梅艷芳的兩名兄長梅啟明及梅德明又掀訴訟,入稟指控其遺產信托人,于03年12月處理梅艷芳所簽的遺囑及法律檔案有疏忽,造成遺產損失,要求賠償15億元港幣。高等法院昨頒令剔除訴訟,梅兄需交付懲罰性訴訟費。

  梅啟明昨在庭上陳辭時提起梅艷芳,不禁嗚咽,力陳其妹的遺產被外人瓜分,“是好嚴重的冤案”。法官表示,梅啟明不是遺產的受益人,無權提出訴訟,故應被告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要求,剔除其申請,并指梅兄全無勝訴機會,下令他支付懲罰性訴訟費。匯豐又指,將提出申請限制梅啟明再掀訴訟。